關于進一步落實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指導意見
時間:2020-06-10 欄目:行業新聞 點擊: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進一步推動煤礦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堅決防范和遏制煤礦重特大事故,根據《安全生產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等法律、文件要求,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弘揚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和管理制度;依法依規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管理人員;建立自我約束、持續改進的內部監督機制;強化風險意識,深化雙重預防體系建設,提升風險辨識和管控能力,著力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逐步形成責任明確、路徑清晰、科學完備、運行有效的責任落實機制,推動煤礦安全發展高質量發展。
二、提高思想認識、堅持安全發展
?。ㄒ唬┨岣呗鋵嵵黧w責任的政治站位。以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為重點,帶動全體干部職工,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踐行“兩個維護”的高度來認識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重大意義,堅持解決思想問題與解決實際問題相結合,強化風險意識,切實把煤礦安全生產擺在更加突出、更加優先的位置,切實增強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
(二)構建安全發展理念。煤礦企業應積極適應新時代安全發展要求,制定本企業安全發展理念,將安全生產紅線意識根植于安全發展理念當中,體現以人為本、生命至上思想,體現煤礦職工主人翁地位,體現保障煤礦職工體面勞動、尊嚴生活,體現不斷增強職工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努力方向,實現企業安全健康發展。
?。?/strong>三)實施安全目標管理。煤礦企業應以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為總體目標,結合實際,科學合理、分級制定安全目標。要推動煤礦構建安全目標運行管理機制,建立目標責任制度,煤礦各層級、各部門、各崗位依據安全目標,簽訂目標責任狀,實施目標考核,向“零死亡”目標邁進。煤礦企業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目標管理獎懲激勵機制,明確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考核標準,根據考核結果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兌現獎懲;建立對所屬煤礦礦長任期目標管理制度,定期實施目標考核,并公示公告。
(四)實施安全承諾。建立實施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年度安全承諾制度,煤礦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每年向全體員工鄭重作出安全承諾,內容要具體化、可監督、易考核,主要包括保證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保障企業及煤礦組織機構健全、管理人員完備,保證杜絕向所屬企業及煤礦超能力下達生產經營指標,保障企業合理勞動用工、杜絕煤礦井下使用勞務派遣工,保障企業安全投入到位,保障企業設備設施及時淘汰更新,保障企業職工正常福利待遇等,并公示公告。安全承諾既要承諾目標任務、又要承諾保障措施,既要向全體員工承諾、又要向社會公眾承諾。每年由企業員工對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承諾兌現情況進行評議,將評議結果公示公告并納入主要負責人考核指標。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
?。ㄎ澹┙⒔∪踩a責任制。煤礦企業要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組織機構,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從主要負責人到企業一線崗位人員,覆蓋本單位和所屬各級企業的各層級、各部門、各崗位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要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要求,明確黨委及其工作部門和企業人事、生產、經營、財務、后勤等各部門以及工會安全生產職責;明確所有人員所承擔的安全生產責任,建立層層負責、人人有責、各負其責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安全生產職責應清晰明了、可操作、能落實,對照安全職責建立崗位安全生產責任清單并公示公告,實現“一崗一清單”。要建立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考核監督機制,對照責任清單定期考核安全生產履職情況,并將考核結果納入績效管理。
(六)落實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責任。煤礦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含民營煤礦實際控制人)等主要負責人要強化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帶頭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標準,依法依規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定“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清單”。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要在本企業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作用,做到安全生產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深入推進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要堅持安全發展理念,正確行使安全生產重大事項決策權,保障煤礦具備法律法規要求的安全生產條件,科學合理向所屬各級企業、煤礦下達產量計劃和生產利潤指標,保障煤礦按照核定生產能力合法有序組織生產。應強化所屬煤礦安全制度建設,建立健全并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做到安全責任、管理、投入、培訓和應急救援“五到位”。要保障煤礦技術改造、設備更新等所需要的安全生產資金投入,促進煤礦提升改造。保障所屬煤礦的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確保煤礦合理用工。要明確煤礦企業總工程師負有的安全生產技術決策和指揮權,切實發揮技術支持作用,保障煤礦安全生產。
?。ㄆ撸娀駹I煤礦實際控制人責任。民營煤礦的實際控制人要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專題研究重大安全生產事項,領導或支持煤礦其他安全管理人員行使各自崗位相應的決策、指揮等職權,健全安全管理機構,配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劃和安全生產目標,負責本單位重大安全隱患整改工作,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有效組織開展事故救援。
?。ò耍┩晟瓢踩a管理制度。煤礦企業應依法建立完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內容應做到責任清晰、有針對性,能夠對照執行和考核。應至少建立以下制度并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考核制度、安全目標管理制度、安全辦公會議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安全監督檢查制度、事故報告與責任追究制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檢查考核制度、事故應急救援制度、煤礦主要負責人考核制度等。
四、夯實安全生產基礎
?。?/strong>九)強化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建設。煤礦企業應將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作為煤礦安全管理的重要抓手,推動所屬煤礦建立和完善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不斷充實安全管理要素,持之以恒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要強化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要不斷強化煤礦安全風險意識,嚴格落實風險管控職責,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風險。要加強重大風險辨識和管控能力,逐步強化煤礦全員風險管控責任,做到人人知風險、全員控風險,實現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安全風險管控。要持續加強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健全完善隱患自查自改閉環管理機制,從制度、環境、設備、管理方面定期分析隱患成因,制定從根本上消除隱患的措施。推動所屬煤礦構建自主運行、持續改進的標準化管理體系動態達標機制,推行煤礦井下崗位標準作業流程,規范員工操作行為,提升崗位達標技能,實現靜態與動態、結果與過程、硬件與軟件達標相統一。積極探索煤礦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建設,不斷提升企業安全管理水平。
?。?/strong>十)不斷提升煤礦裝備水平。煤礦企業要建立健全煤礦井下設備設施、產品工藝淘汰更新機制,保障煤礦設備設施及產品工藝按規定更新換代,重點保障所屬煤礦重大災害治理的設施設備,加強瓦斯、水害、沖擊地壓等重大災害治理裝備的配置配備。推進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同煤礦安全生產的深度融合,加快裝備升級和信息化改造,實現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對具備條件的煤礦和災害嚴重的煤礦,要加快推進智能裝備和機器人研發應用,取消炮采、普采,推動煤礦井下智能化無人開采,改善工人作業環境,采取有效措施降塵、降溫,減輕員工勞動強度,提升井下高危崗位作業安全保障水平,實現無人則安、少人則安。
?。?/strong>十一)持續提升從業人員素質。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要組織研究制定煤礦職工素質提升中長期規劃(3-5年)和年度計劃,完善培訓組織機構,充實培訓管理人員,保障培訓工作經費,保證培訓時間,切實滿足素質提升工作需要。要保障職工工資收入和福利待遇,減少作業時長,具備條件的煤礦企業,要探索實施周末集中休息、取消夜班,更好吸引各類人才、穩定職工隊伍,解決當前人才短缺和長遠后繼無人的問題。應精準把握培訓需求和培訓教材,按照看得懂、記得住、用的上原則,開展分層次、分專業、分崗位的精準培訓。要充分利用高危行業安全技能提升行動支持政策,強化煤礦“三項崗位人員”和班組長、新上崗員工等重點人員的培訓,在2021年底前輪訓一遍。應強化師資隊伍建設,建立健全師資準入、退出機制和考核評價體系,切實提升所屬煤礦安全培訓水平。要嚴格準入和勞動用工管理,煤礦礦長、副礦長、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必須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新上崗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員工至少具備初中學歷。力爭到2021年底,取消井下勞務派遣工。
?。?/strong>十二)保證生產系統簡化可靠。煤礦企業應要求所屬煤礦科學合理編制生產接替計劃,保證回采工作面正常接續,均衡穩定生產。要在所屬煤礦推廣實施科學先進的生產工藝,有條件的推行“110工法”等采煤工藝,在完善工作面通風系統的基礎上,推廣應用預切頂無煤柱沿空留巷、沿空掘巷等技術,減少掘進時間,加快緩解采掘接替緊張局面。大力推進“一優三減”,優化煤礦生產系統,全面推廣煤礦“一井一面” “一井兩面”生產模式,原則上一個采(盤)區只布置一個采煤工作面生產,中小型礦井同時生產的采煤工作面不得超過2個,大型礦井不得超過3個。要推動煤礦不斷優化通風網絡,封閉老舊巷道,精簡通風線路,提高通風系統可靠性和穩定性。推動煤礦應用智能集中控制、無人值守等技術,減少運輸環節,提高運輸效率。
?。ㄊ┍U习踩度?。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要根據安全生產實際,組織制定安全投入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建立由主要負責人負責的安全投入保障機構,突出重大隱患治理和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所需安全投入,實行多種災害安全費用疊加提取,提高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沖擊地壓礦井最低標準,細化安全費用使用標準和范圍,確保所屬煤礦安全費用足額提取并按規定使用。建立健全煤礦安全投入內部監督和考核制度,確保安全投入取得實效。
(十四)根治重大災害。煤礦企業建立由主要負責人負責的煤礦重大災害治理保障體系,做到重大災害依法鑒定、科學評價、綜合治理、監測預警。支持所屬煤礦結合自身災害特點,建立瓦斯、水害、沖擊地壓、自然發火等重大災害治理機構,配備相關技術人員,制定完善安全技術措施,實施重大災害治理。煤礦企業應建立重大災害治理保障和監督機制,確保煤礦重大災害治理資金、設備、技術和人才滿足需要;強化重大災害治理措施審批、驗收和日常監督檢查工作,嚴肅處理假鉆孔、假報告等弄虛作假行為,確保煤礦重大災害治理到位。鼓勵專業化災害治理隊伍為煤礦服務。
(十五)提升應急能力。要建立完善由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責任制,健全事故響應機制。針對所屬煤礦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的特點和危害,編制相應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按規定開展應急預案培訓和演練,結合實際需要及時修訂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提升應急救援保障能力。強化對應急救援人員隊伍培訓,并定期組織訓練。開展全員應急教育和培訓,使員工了解和掌握必要的安全風險等應急知識、風險防范技能和事故應急措施,提升員工自救互救能力。要推進救援裝備建設,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要建立應急值班制度,實施24小時應急值班值守。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煤礦企業應當立即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按規定采取應急救援措施并報告事故情況,不得遲報、漏報、謊報、瞞報事故。
五、有效實施內部監督
?。?/strong>十六)落實內部監督職責。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要嚴格落實監督職責,定期組織對所屬煤礦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每一次監督檢查情況登記造冊,督促做好問題及隱患整改。研究分析問題及隱患產生的根源,幫助煤礦解決問題、從根本上消除隱患。對整改不到位、相同問題隱患反復出現的煤礦要實施內部處罰。
?。?/strong>十七)建立考核機制。建立健全煤礦企業對所屬煤礦主要負責人考核制度,制定煤礦主要負責人安全責任考核辦法和標準,將煤礦年度安全狀況、煤礦主要負責人的目標責任完成情況、安全承諾兌現情況等內容納入年度績效考核實施獎懲。對考核不合格的煤礦主要負責人進行再培訓,對于連續2年考核不合格的煤礦主要負責人及時調整崗位。
六、發揮社會監督作用
(十八)實施失信企業和人員約談曝光。構建煤礦企業及其主要負責人安全誠信監督體系,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對安全失信企業進行約談曝光、對安全失信人員實施聯合懲戒。煤礦發生一般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以及重大風險管控不到位的要約談煤礦企業分管負責人;煤礦發生較大以上事故要約談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情節嚴重的,約談企業主要負責人和負責煤礦日常監管的地方政府有關負責人,督促地方政府切實履行安全監督責任。對于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的非法違法行為,對煤礦企業予以通報曝光并對其主要負責人實施聯合懲戒。
?。?/strong>十九)鼓勵群眾監督。煤礦企業要廣泛動員群眾和企業員工及家屬舉報重大事故隱患和違法行為,建立有獎舉報制度,提高舉報獎勵金額,落實對舉報人的獎勵,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探索實行匿名舉報制度,礦工舉報查實后,僅用一個編碼即可領到舉報獎勵,調動社會參與安全生產監督的積極性。發揮煤礦企業工會監督作用,切實保護員工安全權益。引導社會輿論關注煤礦安全生產,鼓勵媒體對事故深度調查采訪,為事故查處發現更多有價值線索,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監督作用,推動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效落實。
七、強化監督檢查和示范引領
?。?/strong>二十)嚴格執法,精準問責。煤礦安全監管監察執法中要緊盯“關鍵少數”,重點對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履職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照“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清單”檢查其是否依法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是否存在煤礦安全責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訓、基礎管理不到位的問題,是否存在安全生產責任制、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不健全、不落實等根源性問題。建立事故隱患責任制倒查常態化機制,將重大隱患當作事故處理,追究問責造成重大隱患的責任人員,倒查煤礦主要負責人的主體責任是否有效落實,煤礦企業是否存在管理問題,煤礦企業和所屬煤礦的制度機制是否存在問題。對存在超能力下達生產計劃或經營指標、煤礦采掘接續緊張、違規承包轉包、井下系統不健全等重大安全隱患的煤礦企業,要嚴肅追究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對國有企業董事長(礦長)、總經理、總工程師等關鍵少數,依法采取行政撤職、黨內處分等措施。對民營煤礦實際控制人、礦長、總工程師等關鍵人員,依法采取行業和職業禁入等措施。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向相關地方政府和國資部門通報,并在主流媒體上曝光。
?。?/strong>二十一)強化正面激勵。各級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積極宣傳政策法規,引導煤礦企業緊跟行業發展步伐,推動創新發展。要創造有利條件,支持和幫助煤礦交流學習先進單位的好經驗、好做法,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適時選樹安全生產先進企業、先進個人予以表彰鼓勵,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有效調動企業職工干事創業的積極性,推動煤礦企業安全健康發展。
?。ǘ┲醒肫髽I要帶好頭、做表率。涉煤中央企業要當好先鋒模范,切實落實好煤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要帶頭健全完善覆蓋集團總部及各級企業、各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帶頭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形成安全生產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帶頭理順各層級各地區下屬企業、混合所有制企業以及境外企業安全生產職責,切實做到主體責任無空擋。集團總部每年年底將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關情況報送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弘揚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和管理制度;依法依規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管理人員;建立自我約束、持續改進的內部監督機制;強化風險意識,深化雙重預防體系建設,提升風險辨識和管控能力,著力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逐步形成責任明確、路徑清晰、科學完備、運行有效的責任落實機制,推動煤礦安全發展高質量發展。
二、提高思想認識、堅持安全發展
?。ㄒ唬┨岣呗鋵嵵黧w責任的政治站位。以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為重點,帶動全體干部職工,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踐行“兩個維護”的高度來認識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重大意義,堅持解決思想問題與解決實際問題相結合,強化風險意識,切實把煤礦安全生產擺在更加突出、更加優先的位置,切實增強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
(二)構建安全發展理念。煤礦企業應積極適應新時代安全發展要求,制定本企業安全發展理念,將安全生產紅線意識根植于安全發展理念當中,體現以人為本、生命至上思想,體現煤礦職工主人翁地位,體現保障煤礦職工體面勞動、尊嚴生活,體現不斷增強職工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努力方向,實現企業安全健康發展。
?。?/strong>三)實施安全目標管理。煤礦企業應以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為總體目標,結合實際,科學合理、分級制定安全目標。要推動煤礦構建安全目標運行管理機制,建立目標責任制度,煤礦各層級、各部門、各崗位依據安全目標,簽訂目標責任狀,實施目標考核,向“零死亡”目標邁進。煤礦企業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目標管理獎懲激勵機制,明確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考核標準,根據考核結果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兌現獎懲;建立對所屬煤礦礦長任期目標管理制度,定期實施目標考核,并公示公告。
(四)實施安全承諾。建立實施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年度安全承諾制度,煤礦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每年向全體員工鄭重作出安全承諾,內容要具體化、可監督、易考核,主要包括保證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保障企業及煤礦組織機構健全、管理人員完備,保證杜絕向所屬企業及煤礦超能力下達生產經營指標,保障企業合理勞動用工、杜絕煤礦井下使用勞務派遣工,保障企業安全投入到位,保障企業設備設施及時淘汰更新,保障企業職工正常福利待遇等,并公示公告。安全承諾既要承諾目標任務、又要承諾保障措施,既要向全體員工承諾、又要向社會公眾承諾。每年由企業員工對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承諾兌現情況進行評議,將評議結果公示公告并納入主要負責人考核指標。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
?。ㄎ澹┙⒔∪踩a責任制。煤礦企業要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組織機構,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從主要負責人到企業一線崗位人員,覆蓋本單位和所屬各級企業的各層級、各部門、各崗位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要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要求,明確黨委及其工作部門和企業人事、生產、經營、財務、后勤等各部門以及工會安全生產職責;明確所有人員所承擔的安全生產責任,建立層層負責、人人有責、各負其責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安全生產職責應清晰明了、可操作、能落實,對照安全職責建立崗位安全生產責任清單并公示公告,實現“一崗一清單”。要建立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考核監督機制,對照責任清單定期考核安全生產履職情況,并將考核結果納入績效管理。
(六)落實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責任。煤礦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含民營煤礦實際控制人)等主要負責人要強化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帶頭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標準,依法依規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定“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清單”。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要在本企業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作用,做到安全生產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深入推進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要堅持安全發展理念,正確行使安全生產重大事項決策權,保障煤礦具備法律法規要求的安全生產條件,科學合理向所屬各級企業、煤礦下達產量計劃和生產利潤指標,保障煤礦按照核定生產能力合法有序組織生產。應強化所屬煤礦安全制度建設,建立健全并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做到安全責任、管理、投入、培訓和應急救援“五到位”。要保障煤礦技術改造、設備更新等所需要的安全生產資金投入,促進煤礦提升改造。保障所屬煤礦的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確保煤礦合理用工。要明確煤礦企業總工程師負有的安全生產技術決策和指揮權,切實發揮技術支持作用,保障煤礦安全生產。
?。ㄆ撸娀駹I煤礦實際控制人責任。民營煤礦的實際控制人要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專題研究重大安全生產事項,領導或支持煤礦其他安全管理人員行使各自崗位相應的決策、指揮等職權,健全安全管理機構,配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劃和安全生產目標,負責本單位重大安全隱患整改工作,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有效組織開展事故救援。
?。ò耍┩晟瓢踩a管理制度。煤礦企業應依法建立完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內容應做到責任清晰、有針對性,能夠對照執行和考核。應至少建立以下制度并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考核制度、安全目標管理制度、安全辦公會議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安全監督檢查制度、事故報告與責任追究制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檢查考核制度、事故應急救援制度、煤礦主要負責人考核制度等。
四、夯實安全生產基礎
?。?/strong>九)強化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建設。煤礦企業應將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作為煤礦安全管理的重要抓手,推動所屬煤礦建立和完善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不斷充實安全管理要素,持之以恒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要強化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要不斷強化煤礦安全風險意識,嚴格落實風險管控職責,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風險。要加強重大風險辨識和管控能力,逐步強化煤礦全員風險管控責任,做到人人知風險、全員控風險,實現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安全風險管控。要持續加強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健全完善隱患自查自改閉環管理機制,從制度、環境、設備、管理方面定期分析隱患成因,制定從根本上消除隱患的措施。推動所屬煤礦構建自主運行、持續改進的標準化管理體系動態達標機制,推行煤礦井下崗位標準作業流程,規范員工操作行為,提升崗位達標技能,實現靜態與動態、結果與過程、硬件與軟件達標相統一。積極探索煤礦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建設,不斷提升企業安全管理水平。
?。?/strong>十)不斷提升煤礦裝備水平。煤礦企業要建立健全煤礦井下設備設施、產品工藝淘汰更新機制,保障煤礦設備設施及產品工藝按規定更新換代,重點保障所屬煤礦重大災害治理的設施設備,加強瓦斯、水害、沖擊地壓等重大災害治理裝備的配置配備。推進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同煤礦安全生產的深度融合,加快裝備升級和信息化改造,實現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對具備條件的煤礦和災害嚴重的煤礦,要加快推進智能裝備和機器人研發應用,取消炮采、普采,推動煤礦井下智能化無人開采,改善工人作業環境,采取有效措施降塵、降溫,減輕員工勞動強度,提升井下高危崗位作業安全保障水平,實現無人則安、少人則安。
?。?/strong>十一)持續提升從業人員素質。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要組織研究制定煤礦職工素質提升中長期規劃(3-5年)和年度計劃,完善培訓組織機構,充實培訓管理人員,保障培訓工作經費,保證培訓時間,切實滿足素質提升工作需要。要保障職工工資收入和福利待遇,減少作業時長,具備條件的煤礦企業,要探索實施周末集中休息、取消夜班,更好吸引各類人才、穩定職工隊伍,解決當前人才短缺和長遠后繼無人的問題。應精準把握培訓需求和培訓教材,按照看得懂、記得住、用的上原則,開展分層次、分專業、分崗位的精準培訓。要充分利用高危行業安全技能提升行動支持政策,強化煤礦“三項崗位人員”和班組長、新上崗員工等重點人員的培訓,在2021年底前輪訓一遍。應強化師資隊伍建設,建立健全師資準入、退出機制和考核評價體系,切實提升所屬煤礦安全培訓水平。要嚴格準入和勞動用工管理,煤礦礦長、副礦長、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必須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新上崗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員工至少具備初中學歷。力爭到2021年底,取消井下勞務派遣工。
?。?/strong>十二)保證生產系統簡化可靠。煤礦企業應要求所屬煤礦科學合理編制生產接替計劃,保證回采工作面正常接續,均衡穩定生產。要在所屬煤礦推廣實施科學先進的生產工藝,有條件的推行“110工法”等采煤工藝,在完善工作面通風系統的基礎上,推廣應用預切頂無煤柱沿空留巷、沿空掘巷等技術,減少掘進時間,加快緩解采掘接替緊張局面。大力推進“一優三減”,優化煤礦生產系統,全面推廣煤礦“一井一面” “一井兩面”生產模式,原則上一個采(盤)區只布置一個采煤工作面生產,中小型礦井同時生產的采煤工作面不得超過2個,大型礦井不得超過3個。要推動煤礦不斷優化通風網絡,封閉老舊巷道,精簡通風線路,提高通風系統可靠性和穩定性。推動煤礦應用智能集中控制、無人值守等技術,減少運輸環節,提高運輸效率。
?。ㄊ┍U习踩度?。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要根據安全生產實際,組織制定安全投入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建立由主要負責人負責的安全投入保障機構,突出重大隱患治理和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所需安全投入,實行多種災害安全費用疊加提取,提高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沖擊地壓礦井最低標準,細化安全費用使用標準和范圍,確保所屬煤礦安全費用足額提取并按規定使用。建立健全煤礦安全投入內部監督和考核制度,確保安全投入取得實效。
(十四)根治重大災害。煤礦企業建立由主要負責人負責的煤礦重大災害治理保障體系,做到重大災害依法鑒定、科學評價、綜合治理、監測預警。支持所屬煤礦結合自身災害特點,建立瓦斯、水害、沖擊地壓、自然發火等重大災害治理機構,配備相關技術人員,制定完善安全技術措施,實施重大災害治理。煤礦企業應建立重大災害治理保障和監督機制,確保煤礦重大災害治理資金、設備、技術和人才滿足需要;強化重大災害治理措施審批、驗收和日常監督檢查工作,嚴肅處理假鉆孔、假報告等弄虛作假行為,確保煤礦重大災害治理到位。鼓勵專業化災害治理隊伍為煤礦服務。
(十五)提升應急能力。要建立完善由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責任制,健全事故響應機制。針對所屬煤礦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的特點和危害,編制相應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按規定開展應急預案培訓和演練,結合實際需要及時修訂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提升應急救援保障能力。強化對應急救援人員隊伍培訓,并定期組織訓練。開展全員應急教育和培訓,使員工了解和掌握必要的安全風險等應急知識、風險防范技能和事故應急措施,提升員工自救互救能力。要推進救援裝備建設,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要建立應急值班制度,實施24小時應急值班值守。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煤礦企業應當立即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按規定采取應急救援措施并報告事故情況,不得遲報、漏報、謊報、瞞報事故。
五、有效實施內部監督
?。?/strong>十六)落實內部監督職責。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要嚴格落實監督職責,定期組織對所屬煤礦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每一次監督檢查情況登記造冊,督促做好問題及隱患整改。研究分析問題及隱患產生的根源,幫助煤礦解決問題、從根本上消除隱患。對整改不到位、相同問題隱患反復出現的煤礦要實施內部處罰。
?。?/strong>十七)建立考核機制。建立健全煤礦企業對所屬煤礦主要負責人考核制度,制定煤礦主要負責人安全責任考核辦法和標準,將煤礦年度安全狀況、煤礦主要負責人的目標責任完成情況、安全承諾兌現情況等內容納入年度績效考核實施獎懲。對考核不合格的煤礦主要負責人進行再培訓,對于連續2年考核不合格的煤礦主要負責人及時調整崗位。
六、發揮社會監督作用
(十八)實施失信企業和人員約談曝光。構建煤礦企業及其主要負責人安全誠信監督體系,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對安全失信企業進行約談曝光、對安全失信人員實施聯合懲戒。煤礦發生一般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以及重大風險管控不到位的要約談煤礦企業分管負責人;煤礦發生較大以上事故要約談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情節嚴重的,約談企業主要負責人和負責煤礦日常監管的地方政府有關負責人,督促地方政府切實履行安全監督責任。對于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的非法違法行為,對煤礦企業予以通報曝光并對其主要負責人實施聯合懲戒。
?。?/strong>十九)鼓勵群眾監督。煤礦企業要廣泛動員群眾和企業員工及家屬舉報重大事故隱患和違法行為,建立有獎舉報制度,提高舉報獎勵金額,落實對舉報人的獎勵,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探索實行匿名舉報制度,礦工舉報查實后,僅用一個編碼即可領到舉報獎勵,調動社會參與安全生產監督的積極性。發揮煤礦企業工會監督作用,切實保護員工安全權益。引導社會輿論關注煤礦安全生產,鼓勵媒體對事故深度調查采訪,為事故查處發現更多有價值線索,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監督作用,推動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效落實。
七、強化監督檢查和示范引領
?。?/strong>二十)嚴格執法,精準問責。煤礦安全監管監察執法中要緊盯“關鍵少數”,重點對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履職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照“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清單”檢查其是否依法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是否存在煤礦安全責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訓、基礎管理不到位的問題,是否存在安全生產責任制、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不健全、不落實等根源性問題。建立事故隱患責任制倒查常態化機制,將重大隱患當作事故處理,追究問責造成重大隱患的責任人員,倒查煤礦主要負責人的主體責任是否有效落實,煤礦企業是否存在管理問題,煤礦企業和所屬煤礦的制度機制是否存在問題。對存在超能力下達生產計劃或經營指標、煤礦采掘接續緊張、違規承包轉包、井下系統不健全等重大安全隱患的煤礦企業,要嚴肅追究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對國有企業董事長(礦長)、總經理、總工程師等關鍵少數,依法采取行政撤職、黨內處分等措施。對民營煤礦實際控制人、礦長、總工程師等關鍵人員,依法采取行業和職業禁入等措施。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向相關地方政府和國資部門通報,并在主流媒體上曝光。
?。?/strong>二十一)強化正面激勵。各級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積極宣傳政策法規,引導煤礦企業緊跟行業發展步伐,推動創新發展。要創造有利條件,支持和幫助煤礦交流學習先進單位的好經驗、好做法,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適時選樹安全生產先進企業、先進個人予以表彰鼓勵,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有效調動企業職工干事創業的積極性,推動煤礦企業安全健康發展。
?。ǘ┲醒肫髽I要帶好頭、做表率。涉煤中央企業要當好先鋒模范,切實落實好煤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要帶頭健全完善覆蓋集團總部及各級企業、各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帶頭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形成安全生產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帶頭理順各層級各地區下屬企業、混合所有制企業以及境外企業安全生產職責,切實做到主體責任無空擋。集團總部每年年底將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關情況報送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